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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、区)人事局、市直有关单位: 根据省人事厅、省审计厅《关于2008年度中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鲁人办发〔2008〕66号)的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现将2008年度中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日举行。中、初级考试时间及科目为: 上午: 9:00-11: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: 2:00- 4: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、报名条件 按照《审计署、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〈审计专业技术初、中级资格考试规定〉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审人发〔2003〕4号)的规定,报名条件如下: (一)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 1、遵守国家法律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; 2、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,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; 3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热爱本职工作; 4、从事审计、财经工作。 (二)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,除具备第(一)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。 (三)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,除具备第(一)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 1、取得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审计、财经工作满5年。 2、取得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审计、财经工作满4年。 3、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从事审计、财经工作满2年。 4、取得硕士学位,从事审计、财经工作满1年。 5、取得博士学位。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、财经工作年限,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。 三、考试报名 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20日。请考生登录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(http://222.133.32.5/),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、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,下载《资格考试报名表》,经单位核实并签字、盖章后,按属地原则到各县(市、区)人事局办理审核、确认手续,市直及中央、省驻德单位的考生于5月21日至5月23日到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审核、确认手续,各县(市、区)人事局于5月26日将审核、确认手续送交市考试中心。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、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,责任自负。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: 1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; 2、单位盖章后的《资格考试报名表》(一式两份); 3、学历(学位)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; 4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 四、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〔2004〕196号文件规定,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。 五、2007年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后,凡考试合格人员抓紧时间填写《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》,并携带相关证件到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资格证书。 各县(市、区)人事局要按照市统一部署,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,确保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。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,要按照人事部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严肃处理。
二〇〇八年五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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