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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通 告
为方便台湾居民参加2007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,现就有关台湾居民确认报名事宜通告如下: 一、台湾岛内居民和现在祖国大陆居住、工作的台湾居民,在网上预报名后,可以选择自行赴祖国大陆报名地海关办理确认手续,或者委托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代为办理确认报名手续。 二、委托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代为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,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,并向该中心提供以下报名材料: (一)《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》; (二)准考证主证; (三)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(5年期并具有效签注)复印件; (四)学历证书或者国(境)外学位证书复印件; (五)本人小2寸证件照1张; (六)考生本人签署的“考试合格后凭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、学历证书或者国(境)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规定的其他材料,向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”的承诺。 《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》和准考证主证,应已在预留位置加贴照片。 有关照片的具体要求,详见海关总署2007年第20号公告。 三、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统一向报名地海关提交报名材料,并代交考试费,代领准考证主证。 四、其他事宜,仍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》及海关总署2007年第20号的规定执行。 五、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甲35号 邮政编码:100037 联 系 人:邹红霞 黄文新 联系电话:010-68300347 010-68300346 传 真:010-68300347 网 址:www.csesc.com.cn 特此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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